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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千多万字的《民法典适用大全》出版,办公室摆一套肯定有面子,但真学起来...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3-04-30

今天,官宣消息,由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编著的《中国民法典适用大全》已经出版发行。基于《民法典》的重要性,出版一套“适用大全”本来是应该的,但看了该书的宣传册,烟语君还是震惊了——精装版共计12卷33册,平装版共计11卷32 册(不设索引卷),字数均约为2281万字。

《中国民法典适用大全》平装版32册

虽然也是学法律的,也是从当年厚厚的司法考试教材和题海训练里走过来的,但还是被这一眼望不到边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司法指导性文件、权威释义、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等汇编起来的丛书给震惊到了。这不是可以一页十行的诗歌小说,而是一册六十万字密密麻麻的全是字啊!
曾经不少律政法治的影视剧里,描写法检官、律师法律业务精湛时,常常用讲到案例时,当场背出依据某某法律××多少条来的桥段来表现,仿佛背出法条就是法律水平高的表现。不得不说,这样的表现手法,也太脱离实际了。以这2000万字的适用大全为例,让那些号称擅长背书的,来个试试。
如今的法律法规汇编、法律工具书汇编,已经不是什么难事。大数据下,只要对接了现行的法律法规数据库和案例搜索数据库,分分钟就可以出来一套法律汇编书籍。不知道编者们有没有考虑到,这样的汇编书籍之下读者的阅读能力不?
虽说法条很重要,权威案例也重要,有必要将10多万字的《民法典》,搞成2000多万字的材料汇编吗?就像某些裁判文书,动不动就罗列合同内容、证人证言等的搞成几万字、几十万字的一本书,连案件的代理律师都看得晕头转向,真的有必要吗?
上网搜了一下,该套法律书网上已经开售,全价4000多元,打完折以后也是3000多元。看来买下此套用书,不仅是阅读能力的挑战,还是财力的考验。如此的一套图书,摆在办公桌后边的书架上,肯定可以令外人肃然起敬。这样的场景,应该在某些大律师,或是领导的办公室经常见到,可一看就知道没有翻看过的书籍痕迹,不禁令人经常疑问,书是买来摆设的吗?

都说专业选的好,年年似高考。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正式通过了1260个条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号称一口气废止了《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等九部法律。法律被废止了,这两年来,新一轮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清理已经陆续在进行。正在路上,仅是司法解释,2020年度司法解释立项计划为49件。

按照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和执行情况,2022年度,我国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10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7件;作出法律解释1件;制定行政法规2件,修改行政法规16件,废止行政法规7件;制定司法解释17件,修改司法解释5件,废止司法解释5件。不知道有没有那个法律人,能跟上如此的立法节奏?

中国的法律人,都在靠脱发程度论资排辈!可再靠前的发际线,又经得起几轮这样的法律法条翻江倒海呀?都说法律法规是起到社会生活预期性、稳定性的“定海神针”,如此频繁的修改法律、出台司法解释,就算是圈内的法律人士,也跟不上如此的节奏吧。



有人数年前给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者统计过,考过之后面临的是,平均18天诞生1部新的法律。期间还有,随时出来的法律修订条款,各级法院涌现的司法解释、会谈纪要,内部文件。自己学过的法律知识,经过了三五年,基本就要被淘汰掉。关键到了真正到了具体司法实践中,指导办案的,究竟是以法律法规为首要,还是以各种司法文件为首要?

法律法规变化的太快,法律工具书严重的滞后,法官、律师到了具体办案实,已经习惯了上网查找法条。网络世界,更是真假难辨、鱼龙混杂之地,于是,也便出现了法官判案时,采信、引用的法律法规也是赝品的现象。

有法律网友通过公开检索发现,最高法院从未颁布过的《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的“司法解释”,却被全国各地各级很多法院适用作为了判案依据,甚至引起了检察院的注意,要求法院对案件予以处理。

何以至此?不得不从我国的法律、司法解释、司法文件统一公开渠道和程度上找原因。有人指出,我国到目前都没有一个统一、权威、快捷、免费的法律法规数据库,甚至是有权发布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人大、行政、司法机关,都没有各自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公开数据库,更不用说,各省、市、县各自发布的各种会议纪要、地方条例乃至规范性指导文件了。
别说各种指导各种办案的会议纪要,就是相关部门的司法解释,有些也是公开的不及时。例如,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据说是规定了自1月8日起,不再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处罚涉案者,正在办理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及时解除羁押状态。可是,谁见过该司法解释的全文内容?可能司法机关内部已经下发通知了,但社会层面呢?
曾经有过这样的场景,法庭上,法官问被告律师,你方对原告主张的案件适用的司法文件有没有异议?这是被告质证能解决的法律争议吗?近些年,最高法院大力推进类案检索制度,规定各级法院在案件裁判四种情形下应当进行类案检索。可问题是,没有及时、全面、统一、权威的司法文件、裁判案例公开数据库,能实现类案检索吗?
回到这部《中国民法典适用大全》,不考虑成就这样一部全书的耗费时间,就算成书够快够及时,但按照现在的法律法规、司法文件修改速度,这样的汇编书籍成书之日,其中的很多内容就已经过时了。
也就出现了,真到了具体的办案阶段,各类法律人还是要在网上检索最新的法律规定、司法案例,查看法律工具书的越来越少。已经进入了网络时代,这样的大部头工具书,还停留在纸面书籍时代。除了在办公桌后的书柜里装装门面,当然前提是,得有money基础的,还有几人会翻看学习、研读适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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